close

  央廣網北京11月16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如果說現在哪個居民小區里沒有任何廣告,恐怕比較難找。尤其是中高檔小區, 從進小區門到進家門,停車場起落架、路燈桿、燈箱、樓層牌、電梯,一路走下來,廣告如影隨形。而且,這些廣告的報價真心不低。有鄭州的記者詢過價,電梯里一塊廣告牌的價格大約是一周500。這還是西裝二線城市,一線城市的價格恐怕更高。
  問題來了,這麼大一塊奶酪,究竟是應該歸物業公司所有還是歸業主所有。如果有業主不褐藻糖膠交物業費,主張以廣告收益沖抵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在司法實踐中,類似的案例並不少見。
  北京高女士居住的小區花園裡每隔幾米就有一個長條靠背椅,椅背上的廣告剛剛換成一家美容養生工作室內裝潢室的廣告。
  高女士:我在小區的椅子靠背上、還有電梯的電梯間、小區公告欄上看到這種廣告,我覺得這種廣告費咖啡弄應該是由物業或者是居委會來收取吧,這是我個人推測,至於是不是,我也不太清楚。
  王先生所住的高檔小區里平面廣告並不多,但是每部電梯usb旁都有小電視。
  王先生:每一個樓的電梯外邊都有小電視,這種小電視的廣告,肯定是經過小區物業允許的,廣告費的收益、去向我們也不太清楚。
  小區植入的廣告收益有多大?有業主推測,一部電梯掛四塊廣告牌,這部電梯一年廣告收益肯定上千元,也有記者以廣告商的身份到濟南一個小區物業咨詢,被告知在小區做一個廣告一年費用六萬。這麼可觀的收益該歸誰?從來沒仔細考慮過這個問題的高女士認真分析後,斷定有自己一份。
  高女士:我在這裡買了房子,我也交相應的物業費,這樣的利益也歸我所有啊,即便不歸我所有,是不是應該這樣的費用用於本小區的設施或者其他公益性的支出啊?因為這個地方是公共區域,這個公共區域是屬於大家的,屬於所有業主的。
  有的業主認為,應該拿這部分收益折抵一部分物業費。
  居民:我們的物業費也沒經過減免,所以不知道它去了哪兒。
  居民:他不給錢,像老百姓的物業費給減免點也可以,對不對?
  北京的王女士自2008年至2012年期間,從不繳納物業服務費,被物業告了之後,她的態度給北京海澱法院法官宋純峰留下了深刻印象。
  宋純峰:王女士還特別理直氣壯,就說物業公司使用小區里了很多的公共區域用於做一些廣告,所獲得的一些收益應該是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的,既然是全體業主共同所有,肯定有我王女士的一份,這樣的話,我自然就不用交物業費,直接從廣告費用里折抵就可以了。
  法院認定小區公共區域廣告收益應當由全體業主共享,但應由小區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行使權利。
  宋純峰:法院認為,你如果認為物業公司在公共區域做廣告有一些收益了,你通過業委會來提出主張,拿出一部分費來沖抵咱們物業公共區域一些支出的費用,如果還有剩餘,是不是可以折抵一個物業費。但是即使有這種折抵,也是業委會與物業公司進行協商確定的基礎上,而不是說一個業主可以通過自己的主觀意志,我乾脆不交了。法院基於這個理由駁回了王女士的抗辯。
  業主如果是自己主張廣告收益折抵物業費,得不到法院支持,但是通過小區業委會要求物業返還廣告收益,卻是一告一個準。山東省和江蘇省都有過類似案例。
  今年9月24日,山東青島東嶽海花園小區業主委員會與前任物業嘉誠物業打了三年的官司終於有了結果,物業公司為小區業主提供物業服務三年間,先後和4家公司簽訂了電梯廣告合同並收取廣告費,青島嶗山區法院判決物業公司返還小區業委會廣告費四萬三千四百元。最高人民法院曾經公佈的一起指導性案例中,江蘇省無錫市春江花園小區要求物業公司返還三年間收取的小區共有部分收益600多萬元,得到法院支持,依據雙方此前約定,判決70%的共有收益歸全體業主。北京海澱法院法官宋純峰分析:
  宋純峰:法院一般會適當地考慮物業公司付出的這些管理成本和經營成本,一部分,他自己想獨吞也好,或者沒有經過業委會同意自己占有的一些廣告收入,這些公共資源的收入,是要返還給業委會的,另外還要留出一部分作為物業管理企業正常的經營性的支出。
  除了廣告收益,維修基金增值、車位出租、商家進小區促銷等等公共收益其實都歸全體業主所有,市民孫女士希望在小區公告欄里看到相關信息。
  孫女士:物業收取這筆廣告費應該公示一下,它應該有個明細,廣告的收入應該用來建設這個小區,讓業主大家知道這筆費用用在哪裡了。
  法官建議物業公司充分考慮業主利益,法官建議業委會選聘物業公司之初就要對此明確約定。
  宋純峰:是不是說強制性地要公開,或者具體公開哪些內容,每個小區是不一樣的,首先看業委會和物業公司之間有沒有約定。
  在以上的幾個案例中,雖然物業公司往往敗訴,但業主要想真正維護自己的權利必須得經過業委會的渠道。可是,我們都知道,目前,很多小區恐怕根本就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因此,大家雖然知道這些廣告收益有一部分應該屬於自己的,可是就是沒有辦法拿到。
  所以,不要在看到利益的時候才想到維權,業委會需要選舉,公共事務需要咱們大家共同出力,作為業主都應該積極進行參與。只有每一個業主都結成了利益共同體,我們才能在維護自己權益的時候真正理直氣壯。  (原標題:小區公共區域廣告見縫插針 法院認定收益由業主共享)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m44lmzks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